办实事 解民忧
确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权益
为保障失地农民补助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今年以来,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认真履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工作,已累计向区社保中心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4048.173万元。积极审核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且满足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享受标准为100元/月的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全年共累计完成514名审核人员的工作,确保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权益。(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 杨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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