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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
2022-09-06 10:25
来源: 耕保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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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95日汉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汉中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形成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10月底,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为目标,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构建市、县(区)、镇(办)和村(社区)四级田长组织体系,落实田长责任。

《实施方案》提出,市、县(区)、镇(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一级田长、二级田长、三级田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四级田长。各级田长对本行政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按照各级工作职责要求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

《实施方案》明确,市级设立田长制工作办公室,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不定期对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推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梳理汇总田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协同开展田长制有关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动责任机制、区域统筹工作制度、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巡田制度、激励奖惩制度,全面推动田长制工作开展。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田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严格考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探索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夯实工作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问题产生根源,最大限度的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长制的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全市田长制工作。(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科张永斐  0916-299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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