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印发
汉中市新建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配建标准(试行)
为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规划要求,统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布局,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空间保障,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汉中市新建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配建标准(试行)》。
标准明确了新建民用建筑须按照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平面布局、配建规模及位置、建筑间距、禁设场所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配建标准,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切实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供稿单位:汉中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
供稿人:唐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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