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陕西晗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案的通报
2017-10-31 16:58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近日,我局对陕西晗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证,陕西晗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幸福家园小区位于汉中市北一环路王官营村,该公司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修建商铺,实际用地面积0.693亩(462.02平方米),截止调查时,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五十六条,属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陕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试行)之规定,对陕西晗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占用462.02平方米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6930.3元。20171023日,陕西晗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该案于20171027日结案。

 

 

                                  执法局       

20171031   

Copyright © 2012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916-2996000   传真:0916-2996023  邮箱:gtj_hz@sina.com 网站标识码:6107000043

陕公网安备61070202000127号    网站地图

备案号: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