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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龙江所: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助推乡村经济
2024-04-17 17:52
来源: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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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龙江所: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助推乡村经济


    随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新政策落地实施,设施农业发展正成为当前乡村经济腾飞的新亮点。近年来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龙江自然资源管理所紧紧围绕“振兴乡村千万工程主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功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盘活乡村耕地资源,服务乡村经济发展,不断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及保障,有效助推了龙江农业生产产业升级,保障了设施农业用地需求。

    开源节流,盘活土地。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基本思路,着力在土地来源多元化上寻求突破,将边角地、未利用地连片并大田,统一整合农户手中零散土地,盘活闲置资源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3年以来,整改耕地和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图斑230个,面积290.96亩,恢复可耕种面积313.72亩。

    把握政策,统筹规划。认真研究浙江省“千万工程”的实践经验,借鉴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样板和范例,依据上级发展规划和龙江片区土地资源条件,对各区块地类信息进行分类,依照土地现状,做好用地规划布局选址工作,对于规模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需搭建区域尽可能选择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对接需求,保障供应。认真对接企业,根据不同设施农业用地,提供地类信息指导,协助选址确项,满足差异化需求,积极推动项目顺利落地。2023年以来,汉台分局龙江自然资源管理所为10多家农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办理备案了设施农业用地1574亩,打造了以梧凤村为代表的沿江蔬菜产供销一体化融合示范园和龙江-柏花拓丰源绿色种植示范基地这2个明星设施农业项目,为其保障了1229亩的优质耕种土地和21.2亩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用地,实现了企业稳定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户增收三方共赢的局面。

    全程监管,明确底线。坚持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后全链条监督,与办事处其他部门、村组协同开展动态监管,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方案和用地协议,实施设施农业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将审批的设施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审批面积,不得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用于其他经营,经营期满,按照用地协议的要求复垦验收后归还土地。

(供稿: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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