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部署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
春季矿山植树活动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依法尽责植树 共享绿水青山”春季矿山植树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春季矿山植树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也是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县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绿化委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春季矿山植树活动,共同为矿山生态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通知》明确,本次活动以“依法尽责植树 共享绿水青山”为主题。结合“3·12全国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以及“主题党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在3月至4月上旬开展矿山植树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秦巴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督促指导本辖区生产矿山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在矿区重点区域开展植树活动,助力绿色矿山建设。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已完工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补植绿化,不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积极助力汉中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生态修复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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