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启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启用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用章。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用章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中具有与审批机关行政印章同等法律效力。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用章的用印范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等。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4日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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