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省级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略阳县兴龙黄金有限公司砂石堆放场位于汉中市略阳县药木院村(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面积约133.51亩,无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兴龙黄金有限公司砂石堆放场位于汉中市略阳县药木院村(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面积约133.51亩,无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
整改措施:1.由徐家坪镇人民政府督促兴龙黄金公司限时清运非法占地上堆放的砂石和机械设备。2.拆除搭设的临时建筑。3.恢复土地原貌。4.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5.由县纪委监委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有工作责任和作风问题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略阳县人民政府
措施落实:1.2024年1月25日,市自然资源局对兴龙黄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立案调查,5月10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14日企业向汉台区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2.2024年11月25日,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徐家坪镇4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3.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5月启动砂石堆放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7月中旬完成场地内的砂石清理转运、临时建筑拆除及土地平整工作;4.因政策变化该问题整改区域被省水利厅选址划定为徐家坪水库工程项目淹没区,市政府已于2025年4月22日向省政府报送《关于发布禁止在陕西省略阳县徐家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的请示》,省政府批示:完成水库工程任务与规模专题报告后报请省政府审批停建公告。2025年6月16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后,由省政府发布停建公告。略阳县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整改现状进行验收。
完成效果:针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落实,并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了省级部门的验收,并签署了同意验收通过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299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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