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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未封堵废弃矿硐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2026-07-14 20:06
来源: 矿业权管理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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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未封堵废弃矿硐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未封堵废弃矿硐易引发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同时存在人员误入后窒息、坠落等重大安全隐患。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全面消除废弃矿硐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汉中市实际情况,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域范围内无管控、未实施封堵的废弃矿硐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认定标准

(一)举报内容真实、定位精准,需清晰写明废弃矿硐详细地理位置、周边标志性景物、未封堵现场状况等关键信息,可同步提交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必要时需配合实地确认

(二)线索为首次有效举报,同一废弃矿硐仅对第一位实名/匿名有效举报人发放奖励,后续重复举报不予兑付奖金。

二、线索举报渠道

举报热线:0916-299603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夏季作息调整为15:00—18:00)

举报邮箱:hzkgk2996030@163.com

现场邮寄/上门举报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50号汉中市自然资源局401室。

三、奖励发放标准

群众举报此前未录入管理台账、未封堵废弃矿硐线索,经本局现场核查确认属实后,对首位有效举报人按每处矿硐800元人民币标准发放现金奖励。

四、信息保密承诺

本局对所有举报人个人信息实行全程严格保密,依法维护举报人各项合法权益。若存在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局将联合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禁止编造虚假线索、恶意举报、多次虚假举报套取奖励资金。一经查实,本局将全额追回已发放奖励资金;情节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干扰本次废弃矿硐有奖举报工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线索举报申领奖励。

(三)线索核查、奖金兑付工作由本局专人专项负责,线索核查确认属实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发放。

(四)本通告由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起施行,有效期2年。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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