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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古生物化石调查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3-05-19 08:56
来源: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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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古生物化石调查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汉市自然资发〔2023〕116

各县自然资源局,汉台、南郑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十条措施》(陕自然资矿保发〔2023〕8号), 摸清全市古生物化石的数量、种类、收藏和分布状况,不断提升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古生物化石调查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古生物化石是地质历史时期生命存在的证据,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大自然给我们人类留下的宝贵财富。开展古生物化石调查和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做好重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规范重点化石收藏活动的首要任务。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古生物化石调查和登记工作,按照要求组织填报古生物化石调查表格,并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在本地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登载、发布古生物化石调查和登记的相关要求,积极与化石收藏单位(博物馆、高校、科研机构、地质公园、地勘单位等)和个人(含奇石馆)沟通,宣传好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政策,使其正确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自觉地将收藏的化石进行登记。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和化石产地保护,营造“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保护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主动衔接科技、文旅等相关部门以及化石收藏单位和个人,认真做好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和个人的统计、调查摸底工作(见附表1),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情况表上报市局生态修复科。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收藏单位填报“收藏单位古生物化石登记表”(附表2)、“收藏单位基本信息表”(附表3),其他单位和个人填报“其他单位和个人古生物化石登记表”(附表4),做到全覆盖、不漏登,并于2023年8月底前汇总报送纸质登记材料(含电子文档)。同时,要主动对接协助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对依法没收的古生物化石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及时移交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联系人:何柳   电话:2996031   13379162725

附件1.附件1汉中市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和个人调查摸底情况表

 2.附件2汉中市收藏单位古生物化石登记表

 3.附件3汉中市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基本信息表

 4.附件4汉中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古生物化石登记表

 5.附件5填表说明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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