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4-/2021000160 | 发布时间: | 2021年01月28日 09:11 |
来 源: |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
内容概述: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编制此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公开职能,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按照省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各科室、事业单位积极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为民服务工作制度》《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等,严格按照要求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有制度。
(二)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
积极发挥局域网站作为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各类动态、重点领域、公示公告、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办事服务、在线咨询、互动交流等一系列栏目及响应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托陕西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网络、杂志、媒体,及时发布全市自然资源动态信息、征地信息、土地出让信息,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反映社情民意、实现政民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方便人民群众了解自然资源信息,提高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热情,增加群众满意度。
2020年,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在省厅门户网站市县动态栏目刊登我市信息92条;在市局门户网站刊登工作动态225条,通知公告189条。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12345热线”、市长信箱、在线咨询回复工作。全年共处理“12345热线”来件95件,市长信箱转办件48件,在线咨询61件,回复率100%。按照省厅政务公开要求,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积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将“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地质灾害宣传周等系列活动作为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的信息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及时调整、更新重点专栏信息内容,不断补充完善土地征收、出让及矿业权信息相关工作,实现与陕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链接。2020全年,局门户网站公开重点工作类政府信息25条,市政府网站公开重点工作信息8条,土地出让公告20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8次,涉及宗地16宗;发布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17次,涉及宗地27宗;发布土地出让公告20条,成交公告13条;发布城建规划公示44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加强信息共享,优化政务流程,充分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按照汉中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2020年,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包含事项名称、流程概述、法定依据、承诺时限、审批流程详细信息,全部录入汉中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网,打通行政审批“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服务基层、提高效率。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0件,涉及建议、提案人共78人,内容涉及闲置土地处置、老旧小区改造、严控用地确保粮食安全、关于随意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天桥架设等方面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座谈交流活动,主动回应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完成两案办理工作,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8件,较2019年减少22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邮寄申请18件,市政府转办件2件。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1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项 |
2503.4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8 |
0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8 |
0 |
8 |
||
(七)总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在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仍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三是政府信息集约化平台建设进度缓慢。随着政府网站不断升级改造,部门网站模块建设与上级部门要求相差甚远,导致网站便利性、服务型标准不够。
(二)下一步改进方法和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涵。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的政府信息事项的深入解读、分析。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梳理、汇总、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汉中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2.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因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按照集约化网站建设要求,部分政府信息发布时间和内容及方式略有变动,在此一并报告。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