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已在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tj.hanzho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的中列出。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hanzhong.gov.cn)
2、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gtj.hanzhong.gov.cn);
3、新闻媒体
4、召开新闻发布会
5、线下申请公开请到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受、登记、分办工作。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50号,汉中市自然资源局院内办公楼3楼307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5:00)—18:00(6—8月执行夏季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16-2996000
传真号码:0916-2996023
通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72300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局政治部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916-2996065;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与南团结街交叉路口东北角,办公楼3楼301室;邮政编码:723000),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50号
联系电话:09162996000
传真号码:09162996023
电子邮箱:gtj_hz@sina.com